青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
关于提报2010年青岛名牌培育计划的通知
市直经贸各单位,各市、区企发局(发改局、经贸局),中央、省驻青单位:
为深入实施品牌战略,进一步做好品牌培育工作,推动我市品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,经研究,决定组织申报2010年度青岛名牌培育计划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条件
(一)申报2010年“青岛名牌”培育的企业应具有较好的管理基础和经济效益,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和质量标准;工业产品或服务品牌拥有注册商标,符合国家、省、市产业导向并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;生产规模和经济效益在全市同行业中居于前列;质量稳定,近三年无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具有较好的社会信誉、较强的社会影响力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;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,顾客满意度高。
(二)申报消费类产品2009年度销售收入应为2000万元以上;生产资料类产品2009年度销售收入应为3000万元以上;服务类品牌企业2009年营业收入应为800万元以上。
二、申报要求
(一)各区市要结合本区域产品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,认真制订名牌培育和发展计划,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品牌积极上报。市直及中央驻青企业,请到所在区市办理申报。
(二)各区市认真填报《2010年“青岛名牌”产品培育计划申报表》、《2010年“青岛名牌”服务培育计划申报表》(表样附后),加盖公章,连同企业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和ISO9000系列标准审核证书复印件一并于2月10日前报市经信委。
(三)表格下载网址为:青岛经贸网品牌经济栏目。
联系人:吴世森
联系电话(传真):85911809、85911260
电子信箱:qingdaomingpai@163.com
附件:1.2010年“青岛名牌”产品类培育计划申报表
2.2010年“青岛名牌”服务类培育计划申报表
二〇一〇年二月二日
web:www.qdjm.gov.cn/UploadFile/201022150008-1.doc